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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哪些人可以申请宣告婚姻关系无效

2023-03-29长沙离婚纠纷律师

  彭友信律师,长沙离婚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彭友信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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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所以按常理来说,我们通常会认为夫妻在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债务也理当属于共同夫债。但其实从法律角度来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认定为共同债务是需要很多条件的。下面就跟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共同债务的认定

1、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的理解与认定。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等。

2、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的理解与认定。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业或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欠缴的税款等。这里的共同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共同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3条之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

3、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的理解与认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此种债务因属于履行法定义务所形成,因而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承担。

4、离婚后的共同债务的理解与认定。夫妻在离婚时,因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未作处理,或者在离婚后产生的因原财产处理、子女抚养所负的债务,形成离婚后的共同债务。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例外情形

1、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应当指出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违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赌博,为我国法律所明令禁止,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出借人明知举债人所借债务用于个人赌博的,其债权也同样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以保护”。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另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婚姻法解释》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 1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该条规定了夫妻共同债务的例外情形。一种是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并且这种约定本身可以得到证明;另一种是《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所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是需要视情况而论。主要判断依据是此项债务是否为用在双方共同生活所需。同时,对于债务来源为赌博、或者明确为其中个人债务的则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负债一方个人清偿。

哪些人可以申请宣告婚姻关系无效

从《婚姻法》中的规定来看,男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需要同时满足规定的结婚条件才行,而要是有一方不满足的话则就会导致婚姻无效。此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关系无效,那一般哪些人才可以申请宣告婚姻关系无效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人可以申请宣告婚姻关系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利害关系人包括:

以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此外,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

二、哪些婚姻是无效婚姻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明确规定,下面情况下所建立的婚姻关系是无效婚姻: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其中,应该特别注意的是,最后一点的未到法定婚姻年龄的婚龄指的是,在有关部门确认婚姻关系时年龄是否达到法定要求,而非结婚时实际年龄。也即是说,如果结婚时实际年龄低于法定年龄,但是有关部门在确认的时候已经达到法定婚龄的,这种情况是不能认定无效婚姻的,而应该根据情况认定其为有效婚姻。

实践中,对婚姻关系无效的认定是需要严格操作的,只有符合法律中规定的情形,才能认定男女之间缔结的婚姻关系是无效的。至于哪些人才能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上文也是做出了规定,总结了一下,其实也就是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婚姻关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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